一、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要求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可见,启动复核程序,有五个限制性条件:
1、时间要求。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部门要求。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要求。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具体内容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一般会在30日内,进行审查判断,并根据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作出复核结论。通常情况下,审查判断以下内容:
1、事实认定是否准确。如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车速、位置、天气情况,是否酗酒、是否无证驾驶,佐证这些事实的证据是否充足、客观。
2、责任划定是否公正。本应负同等责任的划成了主次责任或全部责任,本属责任事故,定性为责任不清或都不负责任。
3、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证据的收集、制作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事故认定是否遵守了法定时限,鉴定、扣车、检验是否符合规定。
上一级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复核,类似于法院的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原则上实行书面审理,以开庭审理为例外。复核也如此,如果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通过调卷,审查判断申请复核的理由、依据,可以根据规定直接作出复核结论。很多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伤人数众多,天气恶劣,分歧较大,本着对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也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申辩意见。这种方式类似法院二审或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听证程序。
在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停止复核。所以,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复核,其他认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当事人可以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制止对方的复核请求。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如何准确把握,需要熟悉交通事故的专业律师进行仔细的诉讼或复核策划,只有如此,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