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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能获精神赔偿的情形,车祸不能获精神赔偿的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403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 车祸能获精神赔偿的情形

自然人在交通事故中有如下情形为受到“精神损害”,并可索赔:

(一)、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4、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二)、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1、交通事故中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交通事故中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交通事故中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三)、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交通事故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二、车祸不能获精神赔偿的情形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二)、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三)、因交通事故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在此,提请各位注意,以上为法定的情形。至于法定以外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协商好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于支持。

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在调解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任何以欺诈、胁迫达成的调解协议都无效。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该调解协议对当事人都具有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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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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