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赔
送交修理期间的责任主体。机动车送交修理期间,修理业者(通常指修理公司)为机动车之修理,通常是从机动车之所有者处接受委托。
1、在机动车修理过程中,修理业者有运行支配力,与此同时,所有人因此而丧失运行支配力。在此场合,一般由修理业者承担运行供用者责任。
2、在修理业者保管机动车过程中,由修理业者的从业人员擅自而发生机动车事故,该修理业者承担运行供用者责任。修理厂在试车或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造成他人损害,修理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修理厂保管机动车过程中,修理厂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修理厂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修理过程中由修理不当所致的交通事故,一是修理人与被修理人的承揽合同关系,二是被修理人因机动车修理不当所引起的质量隐患,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形成的被修理人与受害人间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受害人可向被修理人提起侵权之诉,被修理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承揽合同为据向修理人追偿。
4、在修理厂修理机动车过程中,修理厂负有安全保管的责任,如果被盗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修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道路交通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虽然车辆处于修理过程中,但是在修理过程中如果造成的事故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就可以根据相关的道路法规进行赔偿,而保险公司也要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