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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损失赔偿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25人  作者:惠州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一、什么是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

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应当先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

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计算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标准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例如:陈某为某村果农,一天他开的农用三轮车与一辆吉普车发生碰撞,陈某的三轮车被撞翻,果全部被撞烂,已无出售的可能。经交管部门调查裁定,吉普车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陈某的三轮车恢复至正常行驶的修理费为500元,其果的估价为200元,这样,陈某在这场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实际上为700元,陈某可就该项直接财产的损失向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

惠州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伤残赔偿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为的”将残疾赔偿金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这就导致同一国家不同“户籍”的公民在残疾赔偿金上有着天壤之别。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受害者的主要居住地在城镇,就可以按照城镇户口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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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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