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指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赔偿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
伤残鉴定的涵义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受害人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应备齐鉴定材料,鉴定机构依据材料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结论书。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
1、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诊断证明书;
3、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4、住院病历;
5、所有ct、x报告单;
6、x片和ct片;
7、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