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保险理赔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包括向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报案。一者为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外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1、一般车损理赔:
(1)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
(2)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3)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4)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5)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
(6)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2、涉及人身伤亡理赔:
(1)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
(2)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3)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4)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5)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
(6)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7)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8)残者法定鉴定书;
(9)死者的死亡证明;
(10)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补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1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2)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13)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有关情况公证书;
(14)其他必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