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一)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
对于大部分当事人来说,其接受调解都是为了尽快结案,及早结束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一些当事人是利用调解来为自己拖延争取时间。比如,在借贷纠纷、拖欠货款或者其他欠款纠纷中,被告往往借助调解来延缓支付相关款项的时间。又如,当一方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证据准备不充分,或者是为了等待某个对于案件具有重要关系的人出现时、往往也会借助调解来拖延法院审理的时间。
(二)要把握时机。
在诉讼中占据主动地位或者有利地位的一方不要急于提出或者接受调解,而要先从证据等各方面向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等对方承受较大压力时,其就可能会做出更大的妥协和让步。
(三)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
据理力争,争取为本方谋取最大的利益,在让步时不可不战先败,主动撤退,而要相时而动,根据调解的具体情况逐步让步,但有时候为了显示自己一方的诚意也可以在本方的承受范围内做出一些较大的让步。
(四)要收集信息,熟悉案情。
“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要想调解成功,在调解之前,必先收集有关信息,了解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经过,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个性,找准问题症结的所在。
(五)把握局势,控制情绪。
很多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做出一些不理性的行为。心理学研究证明,冲动性情绪直接导致意识范围狭窄甚至理性丧失,极易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若遇上此种情况,当事人首先应当控制情绪,回归理性。
(六)做一名优秀的倾听者。
倾听对方当事人的心声,让其倾吐心中的压抑、不满和愤怒,从而以静制动,后发制人,实现本方的诉讼目的。
二、交通事故中律师能提供哪些服务?
(一)咨询、代书;
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根据当事人的需要,为他们代为起草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二)代为办理机动车保险手续;
代为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后,我们可代理您与保险公司交涉索赔事宜,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利益,减少您的损失并节省您的宝贵时间;
(三)参与公安机关事故处理;
1、代为办理事故责任认定;
2、代为进行伤残鉴定;
3、代理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
4、代为进行事故赔偿调解;
(四)代理进行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主持的调解失败后,或者不愿意调解,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至法院解决争议,我们可接受任何一方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进行以下工作;
1、调查取证,为诉讼做充分的准备;
2、起草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3、代为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
4、代为起诉、上诉、反诉等;
5、参加开庭审理,参与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6、代收法院裁判文书;
7、代理强制执行;
以上代理权限由当事人与我们协商确定,并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注明,我们会根据当事人的授权并在权限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
(五)代理刑事诉讼;
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我们可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律师,分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具体为;
1、侦查阶段
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为其申请取保侯审;向公安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
2、审查起诉阶段
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代为申请取保侯审;
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是内作出书面决定并答复律师。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附卷,对于律师提出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办案人员应当认真审查。
向本案知情人或与本案有关的人调查取证,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审判阶段
会见被告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批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证据材料),代为申请取保侯审;
向本案知情人或与本案有关的人调查取证,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经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参加开庭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六)代理
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我们可接被害人的委托,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分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同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