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  哪些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者怎样负责?

哪些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者怎样负责?

此文章帮助了305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

1、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

(1)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只要是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都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2)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交通肇事罪只能由过失的心理状态构成(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案件情况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由于交通肇事罪在实际生活中发案率很高,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有过失之王的美誉;

(3)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交通肇事者怎样负责

1、肇事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

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并无力赔偿的重伤一人以上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①酒后、吸毒后驾车;②无驾驶资格;③明知车况不良;④明知无牌证、报废的车辆;⑤严重超载;⑥肇事后逃逸的

2、双方负同等责任死亡3人以上

3、肇事者负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不存在交通肇事罪的问题,但在次要责任前提下存在民事赔偿的问题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认定交通肇事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以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如果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源于自然因素,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肇事罪认定相关咨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交通肇事罪案例等交通肇事罪认定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