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的条件
在道路上发生但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了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无论是否投保交强险,都可以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解决。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不能自行协商解决:
1、机动车无号牌、行驶证或检验合格标志的;
2、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其中一方逃逸的。
二、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如何记录
1、撤离现场前要记录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后,应按照规定各方当事人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确认车牌号、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号、交强险凭证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记录信息经双方签名确认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解决。
2、当事人可以使用任何摄像、拍照器械记录事故现场情况。
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双方都投保交强险的,可在撤离现场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当事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持《记录书》、驾驶证、行驶证及交强险凭证等资料,共同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以下简称快速理赔中心)办理索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