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1)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主要以天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时间主要分三类:
①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②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
③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
(2)收入状况:
a、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要求: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b、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c、受害人既无固定收入,又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即全省的标准)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应按照上年度全省各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对于虽系农村户口,但居住在市区或市郊区生活一年以上的(公安派出所、社区的证明),应按城镇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赔
(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
(3)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法医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