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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与撤销驾驶证一样吗?

此文章帮助了594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吊销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对当事人驾驶资格最严厉的一种处罚,即对于实施了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停止其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领的期限,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执行;而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而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则行为人终生不得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所谓的“终身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吊销驾驶证与撤销驾驶证一样吗

吊销是一种行使法律处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制裁性;撤销是一种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具有剥夺性和不可逆转性以及补救性。

吊销有三种情况:一是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二是驾驶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身禁驾;三是驾驶人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而被扣留驾驶证,超过十五日未去接受处理,且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则吊销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如果想重新申领,必须满两年之后申领。

驾驶人如果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证的,则依法收回驾驶证,并撤销其驾驶资格;驾驶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后,如果想重新申领,必须满三年之后。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依我国法律,对犯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可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交通肇事后潜逃,后又自动投案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处罚上有所区别;对极少数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不从轻处罚。但是对逃逸后自动投案后编造谎言,企图逃避法律的追究的,不能简单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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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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