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护理费怎样赔
护理费是指遭受人身伤害的的公民因治疗需要必须由医疗机构之外的人员予以护理而必须支付的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根据法律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根据法律规定,护理人员的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因治疗需要或者医疗机构鉴定需要超过一人的,根据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护理费应当根据护理人员的人数支付。
二、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怎样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受害人工资收入高于3500元并且能提供工资纳税的凭证的,可以按照纳税的工资总额计算误工费。如果工资低于3500或者是虽高于3500,但是没有纳税的,一般可以争取按照3500元一个月的标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