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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互联网金融的众筹模式是怎样的?

此文章帮助了524人  作者:北京金融证券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国内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没有统一的界定。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分为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电商等平台开展的各种金融服务,如“余额宝”、阿里小额信贷、淘宝“信用贷”、淘宝“订单贷”、苏宁“零钱宝”、京东“小金库”等)、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主要指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金融数据和信息服务,如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金融市场数据提供商”信用信息服务企业等)和互联网金融门户等。

二、互联网金融的众筹模式

众筹,又称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以“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我国香港地区将其译为“群众集资”我国台湾地区译作“群众募资”。众筹源于美国网站Kickstarter。该网站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面对公众筹资,让有创造力的人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旨在使他们的梦想有条件地得到实现。

纵观我国的众筹类型,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第一种是回报类众筹模式。该种模式采用的是“预售+团购模式”。目前,这种模式如果规范运作,严格审核项目发起人资质,对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监管,一般不会触犯不得非法集资的禁止性红线,与其他模式相比,风险较小,相对安全。第二种是捐赠类众筹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从事公益慈善或梦想帮助。如果规范运作,则不存在法律障碍,如果以捐赠为幌子实施诈骗则可能涉嫌诈骗犯罪。第三种是股权类众筹模式。股权众筹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的界限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换为线上,即使是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足传统“公募”领域。这种模式如果采用具有一定吸引力的方式,那就必须采取公开的形式或者投资超过200人,有可能直接触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犯罪。

以上便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及众筹模式,希望能帮您解决问题。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情况各异,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律师,更好地解决您在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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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件的资产处置方法及分配标准由政府处非办负责,多数情况下要等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能处置。大致分为“追缴”“责令退赔”和“追缴+责令退赔”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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