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网络私募?
私募是与公募相对的,是依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成立的实体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特定机构和特定自然人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特定的民间投资方式。网络私募是通过互联网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一种行为。
二、网络私募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网络私募行为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专门的罪名。根据我国刑法,与“非法集资”相关的主要有三个独立的罪名,即“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网络私募中行为人只要主观上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向公众吸收存款的行为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论其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吸收存款的人数多少,存款的数量多少,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实践中其表现形式包括:(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网络私募是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产生的,但在我国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边缘地带,面临着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风险。我们在实践中必须要提高警惕,避免触碰互联网金融创新刑事犯罪这条火线。如有需要法律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