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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此文章帮助了494人  作者:北京金融证券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案情介绍

2014年5月22日,林大伟申请领取合拍在线数字证书并在《天威诚信数字证书用户使用责任书》上签字确认。林大伟于2014年5月29日通过合拍在线公司运营的合拍在线网站(www.he-pai.cn)申请了一笔金额3500000,借款用途为生意周转;期限为4个月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14.4%,并与肖惠玲等72个出借人及中兰德担保公司、合拍在线公司签订了《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的在金额为350万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利息共计168000元;倘若借款人未履行任一期义务的,担保人承诺并保证向出借人承担担保责任。同日,林大伟与中兰德担保公司签订一份《委托担保协议书》,约定:被告林大伟委托中兰德担保公司为(合拍在线)《借款及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应收利息、逾期利息;如被告林大伟未按其履行债务,致使中兰德担保公司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的,则被告林大伟按每日千分之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原告因向被告林大伟追讨主合同债权及本协议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同日,被告黄伟、霍健分别与中兰德担保公司签订《自然人担保(反担保)保证书》,约定:被告黄伟、霍健应借款人的请求,出具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被告速必得公司、顶点先进公司、顶点照明公司、高登公司、广鑫隆公司分别与中兰德担保公司签订《法人担保(反担保)保证书》,约定出具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当日被告林大伟在线出具一份《借款借据》,载明《借款及担保合同》发放上述借款至本人在合拍在线开立的电子账户,本人已于贵方放款当日受托上述借款款项,在此予以签收确认。本《借款借据》可由本人经数字证书加密后,在线签署,自本人在线签署后成立生效。

2014年5月30日,合拍在线公司向被告林大伟500万元。2014年9月29日,被告林大伟与肖惠玲等72名出借人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约定将《借款及担保合同》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3500000元,展期期间年利率15.84%,展期期限为1个月。2014年10月30日,被告林大伟与肖惠玲等72名出借人再次展期。后中兰德担保公司向合拍在线公司转账支付3039550.82元。起诉时中兰德担保公司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24640元。另查,被告霍健、被告黄双红于1994年5月24日登记结婚。被告黄双红于2005年12月31日购买位于布吉镇xx房产。

   后中兰德担保公司将林大伟、黄伟、霍健、黄双红速必得公司、顶点先进公司、顶点照明公司、高登公司、广鑫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1、林大伟向原告支付代偿款本金共计3039550.82元;2、被告林大伟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及利息;3、被告林大伟承担财产保全担保费24640元;4、被告黄伟、霍健、速必得公司、顶点先进公司、顶点照明公司、高登公司、广鑫隆公司对被告林大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原告有权处置被告黄双红名下的房产的50%的份额并受偿,以偿还被告霍健应承担的债务;6、九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律师评析    

   电子合同的特殊在于其形式的特殊性。《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该条款实际认可了电子合同的形式效力。《电子签名法》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因此针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法律层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关于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在我国《电子签名法》第9条规定了电子要约的“发送”情形,其中第11条规定了电子要约的发送时间“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第11条也对承诺的到达时间进行规定,按照当事人合意确定,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否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同时电子合同还应具有合法性即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真实性即数据电文的生成、保存可靠,关联性即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且任何改动能够应能被发现。本案中,林大伟通过合拍在线网站在线签署的《借款及担保合同》、《委托担保协议书》,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林大伟申请办理了合拍在线会员数字证书,且签署了《天威诚信数字证书用户使用责任书》,其在合拍在线网站的电子签章已取得合法数字认证,据此法院认为通过网络签署的借款及担保合同合法有效产生法律效力。

以上便是网络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是否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分析,希望能帮您解决问题。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情况各异,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律师,更好地解决您在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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