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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可以经营的范围有哪些,典当行不能经营的范围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073人  作者:北京金融证券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典当行可以经营的范围有哪些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二、典当行不能经营的范围有哪些

第二十六条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二)动产抵押业务

(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四)发放信用贷款

(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七条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上文就是有关“典当行可以经营的范围有哪些”和“典当行不能经营的范围有哪些”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应注意的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并缴交手续费,典当商会没收抵押品并变卖。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典当的法律知识,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家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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