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续当
续当又称展期、延期(即延长典期),指当户典当期限界满时,不能按约定期限偿还当金(即出典人在典当期限内不能按照当票或典当合同规定的期限回赎),经双方同意(即与典当行协商)以原当物继续典当,续签当票和合同;续当标志着原典当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延续。延长典期实际上是一种变更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
续当通常发生于借款人到期回赎有困难的情况。可能是借款人到期无偿还典金能力,也有可能由于外出等原因无法在典期届满前按时归还。典期延长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方可生效。各典当行对续当一般都有明文规定,如上海典当行规定:“到期不能回赎时,典当人当于到期前凭当据及上述证件办理续当手续。续当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长沙博山典当商行规定:“典当物品价值贵重或支付现金500元以上,难于一月内筹集资金的可适当延长期限,延长期加收1%利息。”
二.续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续当手续应当按以下原则操作:
1.当户因资金等原因到期不按原当票(合同)约定赎当,向典当行提出续当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续当。
2.续当应当于典当到期前或期满后5日内办理(实践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实际操作)。
3.由原当户持本人(单位)有关证件(照)和原当票办理续当手续(续当人必须与原当户法律主体一致)。
4.办理续当时,评估员对原当物检验、核对,查验原评估价与现实是否有变化;内勤人员应审核原当票及当户相关证件(照),填写续当手续。续当期不得超过原当票期限。
5.保管员应根据续当凭证“保管联”,与原当物进行核对,并对续期当物在“库存当品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6.出纳员核续当凭证后,与当户结清前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并在续当票上加盖财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