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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典型案例分析

此文章帮助了970人  作者:北京金融证券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基本案情

2007年2月12日,杭萧钢构(600477)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公司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披露了公司将介入一个“国外大项目”的重大内幕消息。2月12日~14日,杭萧钢构股票连续3个涨停板。2月15日,公司公告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个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00亿元,尚未正式签署任何相关合同协议。其后公司股票出现3个涨停板。2007年2月27日~3月12日,公司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2007年3月13日,公司公告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哥拉共和国-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产品销售合同》、《安哥拉共和国-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总价计人民币248.26亿元,施工合同总价计人民币95.75亿元。其后,公司股票出现连续多个涨停。2007年3月24日,公司又发布公告称:“目前合同前期设计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合同尚未有实质性的履行,如对方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存在不持续执行的可能。上述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公司近期内没有形成收益。项目的进度和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影响还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才能逐步体现。”2007年3月30日,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就新华社以通稿形式发布的《杭萧钢构订单利好被公司提前泄漏》一文,澄清公司并无信息披露违规;同时,发布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展公告。期间,公司股票一直处于异常波动中。2007年4月5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二、结果

2007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经调查、审理终结,认定杭萧钢构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的违规行为,下发了对有关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上就是杭萧钢构案的基本情况,大家要引以为戒,如果您有虚假陈述的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诚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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