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押贷款的申请材料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信贷业务申请书;
(二)借款人和出质人财务报表;
(三)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
(四)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五)质物权属证明;
(六)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七)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八)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二、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一)是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二)是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除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指标外,重点看五项指标。
1、看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的占比,这一比例,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的状况,比例过高,要分析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
2、看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性。
3、看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期。这一指标能够影响我们决定贷款的期限。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就早于合同规定的还款日。
4、看应收账款的成分比例,是否集中于一个客户。这一比例反映企业贷款回收的风险性。
5、看付款单位是否为贷款申请企业的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
(三)是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诺书,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账户内付款。同时要以书面形式规定,付款方在承诺书中签字确认到期不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如果在未告知质押权人的情况下,擅自支付,对由此对银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
(四)是办理质押登记。《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办理质押登记后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起效。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可以再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出质人应以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银行则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五)是确定合理的质押比率。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质押率控制在50%-70%左右。
(六)是做好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加强贷中风险预警机制。如付款单位出现重大变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单位未按时付款,销售企业怠于行使到期权力;贷款未按用途使用等情况预警。信贷员要做好定期或不定期向应收账款欠款企业核实应收账款余额工作。
以上就是质押贷款的申请材料,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