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提货担保的注意事项
(一)办理提货担保的基本前提是: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运输方式为海运;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海运提单;
(二)应向开证行申请办理提货担保;
(三)您需在出具提货担保的核定有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
(四)您需向出具提货担保的银行承诺,当单据到达后,无论有无不符点,均不提出拒付货款或拒绝承兑;
(五)正本提单到达后,您应及时从船公司处用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并交还出具该提货担保的银行予以注销;
(六)收到信用证项下的正本单据后,进口商应以正本提单向船运公司换回银行提货担保函,退还银行销帐。
二、如何理解打包放款
(一)打包放款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银行凭以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为抵押,向该出口商提供的用以生产、备货、装船的贷款。
打包放款也称打包贷款,如果客户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需要融资的时候,我行可以信用证正本为还款依据向客户提供装船前融资,主要用于支付生产或收购信用证项下产品的开支及其他从属费用。
(二)打包放款的对象是信用证项下的商品出口企业。
以上就是办理提货担保的注意事项,如何理解打包放款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