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包放款的优点和原则
(一)优点
1、可解除您在备货前资金不足的烦恼;
2、令您能以小本钱做大生意。
(二)原则
1、打包放款的申请人应为该信用证的受益人;
2、融资需求既可以打包放款解决又可以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满足时,应优先发放打包放款;
3、打包放款只能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采购、生产或流转的资金需要;
4、如信用证规定允许分批装运,除非申请人需一次性采购,分批使用,分批生产,分批出运,否则,应根据申请人分批出运的计划,分批放款,以便监控贷款的使用及还款。
二、打包放款的必需材料
(一)信用证正本;
(二)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
(三)外销合同;
(四)境内采购合同;
(五)营业执照副本;
(六)贷款证;
(七)近三年度的年度报表;
(八)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九)法人代表证明书。
三、打包放款的其它内容
(一)金额
最高金额为信用证金额的80%。
(二)期限
1、期限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后的15天,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2、展期:当信用证出现修改最后装船期、信用证有效期时,出口商不能按照原有的时间将单据交到银行那里,出口商应在贷款到期前十个工作日向银行申请展期。
3、展期所需要提供的资料:贷款展期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以上就是打包放款的优点和原则,打包放款的必备材料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