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提出要求,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指示为其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当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二.融资租赁可分为哪些小类
(一)直接融资租赁
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资购买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
(二)经营性租赁
使用这种方式的企业不以最终拥有租赁物为目的,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或者需要利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能选择经营性租赁方式。此种方式由出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与收益。
(三)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指所有权人先与出租方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出租方并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出租方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即原所有权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四)转租赁
转租赁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五)委托租赁
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六)分成租赁
一种结合投资的某些特点的创新性租赁形式。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在确定租金水平时,是以租赁设备的生产量与租赁设备相关收益来确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动的利率来确定租金,设备生产量大或与租赁设备相关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则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