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质押典当的含义是什么
财产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并将该财产权利作为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权利评估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可以优先受偿。《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典当行可以经营“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而根据国家《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其中第二款所述即是股票质押。
股票典当是典当行为需要融资的个人和中小企业提提供的一项方便、快捷的融资品种。随着不断的发展,股票典当现已成为典当行的一个标准业务。
二.股票质押典当业务的办理有哪些注意点
(一)业务受理对象
1.个人客户要求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本市或外省市人员均可。
2.机构客户要求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
(二)股票质押典当的质押物范围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挂牌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中小企业板块的股票。
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流通交易的基金。
4、债券等有价证券。
(三)股票质押典当借款额度
股票市值的60%~100% 。
(四)股票质押典当所需材料
1.个人客户需要上海股东卡或深圳股东卡、当前质押有价证券的市值清单以及身份证原件。
2.机构客户办理股票质押典当需要上海股东卡或深圳股东卡和当前质押有价证券的市值清单,还需要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