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保单典当
财产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并将该财产权利作为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权利评估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可以优先受偿。《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典当行可以经营“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根据国家《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其中第二款所述即是股票质押。
保单属财产权利,是有价证券的一种,具有现金价值,可以用于典当。为获取短期资金,将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抵押给银行都是十分普遍的。事实上,具有储蓄功能、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可用于质押贷款;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质押贷款。
二.保单典当业务有哪些特点
(一)期限短
比照较普遍的保单质押业务来看,保单质押能够提供一定的短期融资功能,在帮助解决企业和个人燃眉之急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保单质押贷款期限一般最长只有6个月,到期未偿还本金和利息,所欠本息将作为新的本金计算利息,直到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终止。保单质押典当是将保单移交典当行占有,原理上同一般的保单质押相近。
(二)占比少
保单质押典当属于财产权利典当的一个分支。在典当行业中,财产权利典当本身产生较晚,综合费率较低,占整个典当业务的比例也是最小的。而保单典当在财产权利质押中又是处于一个边缘的地位,业务量占比极小。这样一来,保单质押典当在整个典当行业中的地位相当不显眼。
(三)发展前景乐观
尽管目前保单典当没能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参考保单的质押可以发现,以保单换取融资的做法日益普遍,各大保险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金额增幅较大,对于典当行来说虽然保单典当业务困难重重,但仍然是值得挖掘和探索的;另外,典当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体上是上行的,行业的整体兴旺能够带动作为分支的保单典当业务;况且随着保险业的发展,我国国民参与保险越来越普遍,保单典当的潜在市场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