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国目前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机构一般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信用度较高,因此金融债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誉。
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筹资主体为筹措资金而面向个人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表明债务、债权关系的一种凭证。债券按法定发行手续,承诺按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它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负债。
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有三个来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机构借款和发行债券。
二、金融债券的特点
金融债券作为债券的一种特殊类型,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金融债券表示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金融债券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金融债券一般不记名、不挂失,但可以抵押和转让。
(三)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对象主要为个人,利息收入可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四)金融债券的利息不计复利,不能提前支取,延期兑付亦不计逾期利息。
(五)金融债券的利率固定,一般都高于同期储蓄利率。
(六)我国发行的金融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都专款专用,如建设银行曾发行的投资债券,其主要用途就是为国家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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