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金融证券问题,拔打免费金融证券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金融证券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金融证券律师  >  互联网金融  >  其他互联网金融问题  >  我国清算交割有哪些特点,清算交割中的争议与违约处理?

我国清算交割有哪些特点,清算交割中的争议与违约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261人  作者:北京金融证券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我国清算交割的特点

(一)遵循净额交收的原则。净额交收是只对交易者所买卖证券和资金的余额进行计算以及进行交收的原则,目的是为了减轻核算的工作量,节省人力和财力。

(二)分级结算交割。我国证券交易的清算交割是分级分层的,第一级是证券交易所给证券公司进行结算,第二级是证券公司给交易者进行结算,这样可以明确各自的责任,从而使证券交易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不同的品种实行不同的结算交割。我国证券交易的品种很多,包括A股、B股、基金、债券等,不同的品种遵循不同的结算交割原则。例如A股、债券和基金遵循T+1的原则,当天买人的证券当天不能卖出,等到下一交易日才能出售交割;B股遵循T+3方式,只有等到购买后的第三个交易日才能出售。

二、清算交割中的争议与违约处理

在证券交易的清算交割问题上,由于主观故意或疏忽,也可能由于客观因素的变化,交易双方会发生争议和违约情况,证券交易所对这类情况一般都有处理规定。

在交割争议处理中规定:

(一)证券商的买方在交割时,如遇下列情形可以拒绝提领卖方证券商交付的证券。

1.有伪造嫌疑;

2.污损不全或印章模糊不能辨认;

3.种类不符或不合交易单位;

4.记名证券缺转让背书和过户申请书,以及缺出让人印章或印章不符;

5.其他疑义。

(二)当买方拒绝提领而卖方认为理由不成立时,卖方可捉请交易所清算部和其他有权单位裁定,交割双方对裁定结论不得提出异议,就是说仲裁对交割双方均为终局裁决。如果买方拒绝提领的理由成立,卖方证券商则应负责按交割双方约定约办法,以同种证券补正交付买方证券商并承担一切损失。

(三)当买方证券商在拒绝提领的理由不成立时,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卖方证券商的一切损失。这样明确争议处理规定,有助于减少交割双方扯皮纠纷,有助于确立各自的交割责任。

以上就是我国清算交割的特点及清算交割中的争议与违约处理的内容,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想要深入了解,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北京金融证券律师温馨提示:

非法集资案件的资产处置方法及分配标准由政府处非办负责,多数情况下要等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能处置。大致分为“追缴”“责令退赔”和“追缴+责令退赔”三种方式。
如果您遇到金融证券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金融证券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金融证券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金融证券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专业金融证券律师温馨提示:
非法集资案件的资产处置方法及分配标准由政府处非办负责,多数情况下要等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能处置。目前资产处置方法及分配标准不统一,大致分为“追缴”“责令退赔”和“追缴+责令退赔”三种方式。
如果您遇到金融证券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金融证券法律咨询电话:,专业金融证券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金融证券律师推荐

李大伟律师
李大伟律师知名金融证券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金融证券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李大伟律师成功办理过众多金融证券案件,是金融证券领域的专家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北京金融证券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金融证券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金融证券法律咨询服务。

其他互联网金融问题相关合同

法邦金融证券律师为您提供其他互联网金融问题、法律问题、安全问题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金融证券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金融证券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金融证券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金融证券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