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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可否设立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跨境金融业务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543人  作者:北京金融证券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外企可否设立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日前,某家境外公司打算在中国境内设立一所纯外资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可是如何申请不清楚,资本能否是纯外资也不清楚,这让公司很是头疼。随着中国经济在全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境外公司入驻中国已成为一种必然选择。那么关于这家公司所提的问题又该如何解答呢?

根据CEPA补充协议九、十的相关规定,“允许符合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境外股东资质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在内地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作为内地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可达到49%。在内地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允许港、澳资证券公司在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达50%以上。”

二、跨境金融业务有哪些

涉足跨境金融管理业务的金融同业主要是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个别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也有涉及,但是非常少。境内资金投资境外市场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具有QDII资格和额度的境内金融机构,投向境外金融市场。在境内,投向金融市场的资金的跨境流动实行余额监管,需要外汇管理局等相关监管机构审批QFII、QDII额度,要求比较严格。另一种是通过近年推出的QDLP渠道。

以上是关于“境外公司可否设立外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以及“跨境金融业务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您有了初步了解,如果您想深入研究或者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您可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真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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