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者在期货交易中承担的风险
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本身的风险非常大,而如果客户要求透支,就会进一步扩大风险。于学会说,目前法律对此要求最为严格。1995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当客户与期货公司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约定的,由期货公司承担损失。从规定上看,这对期货公司不利。最近的司法解释不要求期货公司承担全部损失,而是赔偿总额的80%。被动透支是透支交易的一种,是指由于价格的波动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司法解释中将被动透支也视为透支,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就必须进行强行平仓。如果出现被动透支,客户与期货公司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执行,但是如果出现穿仓,损失仍由期货公司承担。
二、期货市场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目前已启动了《期货法》的立法程序。在《期货法》出台之前,期货法律规范体系的主体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期货市场的主管机关──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目前正在修订,这是目前系统规范期货市场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关,为贯彻执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会同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有企业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从而基本上形成了覆盖期货市场各个主体、各个环节的规章体系,使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基本健全。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对期货市场有间接的规范作用。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0号,简称期货司法解释),作为目前规定最为系统的期货司法解释,对期货市场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再有,从自律规范的角度来看,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自律规则也是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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