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企业如何申请小额贷款担保
企业申请小额贷款的,以扬州市区(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为例,当年新招用再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小企业的标准依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执行。小企业需准备以下证明:
(1)劳动部门核发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2)劳动部门认定、担保中心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上年末及当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审核担保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以上资料,手续完备后,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
(一) 实地查核
向社区调查申请者的信誉度,审核贷款人资料的真实性,经营项目的可行性或经营状况等,并在其申请表上如实填写调查结论。
(二) 评审
1、中心主任预审,若主任认为不具备小额贷款担保条件而否定的,则作评审不通过处理。
2、中心主任预审通过的,则提交担审会评审。评审会成员一人一票,记名投票,三分之二赞成的为通过。评审会成员均需在评审决议上签字。担审会一般一周一次。
凡资料齐全、情况属实的,我中心必须在一周内办结。对个人申请小额贷款担保的,不管是担审会通过还是未通过的,均需及时告知申请人。
对担审会通过的小额贷款担保申请,通知贷款人及时将相关材料送交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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