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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金,定金的种类有哪些呢?

此文章帮助了305人  作者:北京金融证券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一般是由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提供担保的方式。定金是一种古老的债的担保方式,古罗马称定金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债的担保”,是“(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一笔钱或其他物,债务人如果未履行主债,则不得再将其他索回。”

二、定金的种类有哪些呢

一、成约定金。成约定金,是指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因定金的交付,合同才成立。

二、证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定金为订立合同的证据。这种定金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以证明合同成立为目的。

三、违约定金。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没收定金。这种定金和违约金都具有间接强制债务履行的效力。违约定金通常兼有证约定金的作用。

四、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也就是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抛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来解除合同。

五、立约定金。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正式缔约的定金。应解释为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拒绝立约,则丧失定金;接受定金的当事人若拒绝立约,则应加倍偿还定金。

我国关于定金的现行法律规范系任意性规范,在合同实践中当然允许当事人特别约定其他性质的定金,例如成约定金、解约定金或立约定金。当事人约定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该约定有效。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交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当事人约定定金作为解除合同条件的,该约定有效。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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