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诉讼有时效限制吗
1、具体时效的规定情况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以下为详细解释,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参考民事诉讼时效内容: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劳动诉讼时效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二、劳动纠纷诉讼的流程
(1)起诉、受理阶段。起诉是指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要明确被告及要求其承担的义务等。受理是指法院接受争议案件并同意审理。法院在对原先的起诉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法院的调查取证包括:对原先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据或仲裁机构掌握的情况、证明进行核实;对争议的有关情况、事实进行重点的调查。
(3)调解阶段。法院的调解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法院不得强迫调解。调解成功的,要制作法院调解书。法院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法院应当进行及时判决。
(4)开庭审理阶段。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法院调解失败,法院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判决活动。
(5)判决执行阶段。法庭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以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的,判决书即行生产,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