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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有没有时效限制,工伤赔偿的数额有多少?

此文章帮助了413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申报工伤有没有时效限制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后,并不当然享受工伤待遇,需要依法对是否构成工伤进行认定。通过工伤认定,被认为工伤的,才能享受工伤待遇。发生伤害事故后,有些企业基于某种考虑,拖延或者根本拒绝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报告,该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利。遇有这种情况时,劳动者有权自行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申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申报后,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提供伤害事故的有关材料,并根据调取的材料依法进行工伤认定。

一般情况下,行使法律上的权利需要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申报工伤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下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报工伤,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二、工伤赔偿的数额有多少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3、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条件: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

4、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进行工伤申报的时候,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首诊病历本。对病历本的保留绝对不可粗心,它关系到工伤鉴定结果,更是劳动者索赔的重要证据。不少用工单位借报账之名将其拿去再不归还,这就造成了劳动者申报工伤和索赔的困难。为此,劳动者对首诊病历本切不可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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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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