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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如何解决,劳动争议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此文章帮助了289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

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诉讼。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二、劳动争议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依照《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宣布调解不成,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时,就产生了调解的效力问题。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因此,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效力上具有两方面的内容:

1、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

2、协议是自愿达成的,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

简言之,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当事人有义务自觉履行。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一般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那天开始计算。当事人要在时效内申请仲裁,因为一旦申请时效过去,当事人的请求就得不到支持。希望在劳动争议中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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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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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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