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己方非全部或主要责任);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二、工伤赔偿私了是否有效
个人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呢?在法律界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双方签订了协议书,主体资格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应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即使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应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看协议是在工伤认定前签订的还是之后签订的,如果在认定后签订的,说明双方均知道应该得到的经济补偿数额,通过双方协议,只要为自愿签订的,那么就可以约定,有效。这是私权的处分权利。如果是在工伤认定前签署的,由于违反了国家对工伤认定的强制规定,则无效。一方可以要求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