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 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 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二、工伤赔偿能与民事赔偿并用吗
工伤保险赔偿是劳动者在因公伤残或患职业病伤害后获得赔偿以及对因公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关系。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故意和过失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行为人应给予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关系方面,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两种方式不可兼得,即法律无禁止。从审判实践中看,也不乏兼得情形。相关司法解释对受害人可以有独立的赔偿请求权的同时,并没有否定受害人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因此两者目前在法律上是并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