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索赔的项目包括哪些
1、医疗费赔偿金额=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 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 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二、工伤索赔需要哪些证据
工伤索赔中的“证据”是指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项目时,所需提交的相应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在实践中,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时,针对不同的赔偿项目应提交不同的证据。
例如,工伤职工要报销医疗费,而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药费等,针对不同的项目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所以就必须提供个人病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药费和住院费收据等;如果工伤职工要报销交通费和住宿费,就要提供有关的发票或收据。总之,工伤职工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要结合前文中论述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只有针对赔偿项目提供相应的单据才能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