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南通劳动律师  >  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法律效力,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法律效力,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此文章帮助了501人  作者:南通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法律效力

实践中会有劳动者因种种原因向单位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用人单位接受,后续上班的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或单位挽留,30天内又申请撤销或收回辞职申请的特殊情况,这种撤销、撤回行为是否有效,单位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笔者认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是一种单方解除行为,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根据形成权的法律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形成权以单方意思表示方式行使,只要通知到达对方即生效。因此,无论单位是否同意留用员工,30天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

如果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继续留用员工,应属于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单位有可能面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未签订新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风险。

二、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辞职权,即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程序: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

(2)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无需说明任何理由、无需用人单位的同意。

南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随意的,它受到法律的规范。如果劳动者有过错,用工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用工方不需要给付赔偿金。劳动者没有过错,用工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赔偿金。另外,如果用工方与劳动者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的,也应当按合同支付。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南通劳动律师推荐

邢洋律师
邢洋律师劳动争议纠纷专家律师,执业至今,一直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经验丰富。
邢洋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纠纷与人事争议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南通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南通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赔偿,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专业内容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