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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劳动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306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无效的劳动合同也就是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不具有约束力。那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应该怎么处理?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

一、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进行确认,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确认。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专门机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只有这两个机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一方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一方不具备劳动能力,尚不满16周岁等。或者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劳动条件恶劣,劳动报酬低于国家和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属违法行为,因此,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自然无效。

二、劳动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处理?

处理劳动合同无效的程序大致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劳动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会制作无效劳动合同确认书,终止仲裁、审理程序。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双方已经确立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无效。劳动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条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终止仲裁、审理程序;对于劳动合同有效部分的条款,则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审理。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则其余部分仍然有效,但是对于无效部分必须加以修改。

2、分清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

对于劳动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可以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方式处理。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恶意串通、订立劳动合同、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要依法追缴责任人已经取得的利益,返还第三人或国家。

(3)单方过错。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有过错而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为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①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②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劳动合同全部无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对于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出资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重新订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在法律允许和无过错方当事人愿意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因用人单位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辞退。

(2)变更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过错造成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者不愿意辞职的;由于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使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用人单位不愿意辞退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纠正原劳动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3)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有关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以及劳动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处理的具体情况,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初始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主要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订立的以及采用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等等。如果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协商解除、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因劳动合同无效而使权益遭到损害时,应及时咨询劳动争议相关的专家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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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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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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