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诉讼或者仲裁都规定了一定的时效限制。那么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此外,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避免哪些风险?了解了这些问题,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则多了胜诉的可能。对于这些问题的详细答案,下文也将一一进行描述。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避免哪些风险?
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劳动官司近年来骤然增加,但因风险意识不强,不少劳动者却因自己的小小失误,输了官司。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避免多种风险,比如若逾期提供证据,仲裁庭将不组织质证。
这些风险或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仲裁主体不当,即申请人是与本案没直接利害关系,仲裁主体不当,将会导致不予受理或申请被驳回的后果。仲裁请求不当,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不明确、具体、完整,仲裁请求不完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扩大仲裁请求将不予支持。
不能充分提供证据是另一方面,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法律后果。不能提供原始证据和逾期提供证据,按照规定,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而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仲裁庭在审理时将不组织质证。
此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劳动者还要注意防止出现不按规定申请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不按时出庭,超过仲裁时效申请仲裁等事项。
对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的问题,以及申请劳动仲裁要避免哪些风险的问题,上文都有详细的描述,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虽然了解了申请劳动仲裁要避免哪些风险的问题,但是实践中操作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让人难以把握。这就需要您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在他们的协助下解决证据收集困难的问题,有效地避免劳动仲裁中“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