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不少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损时会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者个人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并审理后,会做出仲裁裁决。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认同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其详细答案。
一、个人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它正 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应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或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二、对劳动仲裁裁决不认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你仅对实体不服的话,必须把握15天时效,及时起诉。若程序、实体都不服,应同时提起申请和起诉。
以上不仅为您介绍了个人怎样申请劳动仲裁的详细内容,还为您具体介绍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做出仲裁裁决后,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认同怎么办的详细情况,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不认同,则需要把握好时效,及时提起劳动诉讼。劳动诉讼相较于劳动仲裁来说更为复杂,包括举证期限的限制、法庭辩论的规则限制等等,这些都需要有专业的指导与帮助。如果您决定提起劳动诉讼,建议您事先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