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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的期限应该怎么约定?

此文章帮助了287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1、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自08年1月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 对于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 如果企业因为员工不愿签合同,便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结果是不但终止劳动关系,还将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第六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的期限应该怎么约定?

在试用期的长短上也有讲究。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用人单位设定的试用期长短也必须合法。

试用期是劳动者成为单位正式员工的过渡期。劳动者应该了解有关“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以及“试用期的期限应该怎么约定”等问题的具体内容,而这些问题的答案在上述内容中都有十分详细的描述,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从上述内容中我们知道,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的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否则,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如果您发现在试用期内,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要懂得及时维权,必要时可寻求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帮助。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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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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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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