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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文章帮助了566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包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注意:这里去掉了《试行办法》里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及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还有视同工伤的三个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去掉了《试行办法》中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那些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注意:这里由《试行办法》的违法行为缩小到了违反治安管理);

(2)醉酒导致伤亡的(注意:这里由以前的酗xu酒该为醉酒);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无法判定伤害原因的暂不按工伤处理: 如:晚上值夜班,在办公室被人杀害,在没有查明死亡原因前不做工伤认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被人打伤并不都能认定工伤:如因工作原因双方互殴行为(通过暴力解决分岐)即属此类。

上述内容就是为您介绍的有关“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以及“哪些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等问题的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拒绝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员工做工伤认定,甚至是拒绝承认他们的受伤属于工伤,进而拒绝给予受伤员工应有的工伤待遇。此时,工伤员工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了解自己的受伤情形是否属于工伤后,收集好相关的证据,然后申请工伤认定,进而为劳动仲裁做准备。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困难,不妨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以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在受到工伤的情况下,申请工伤鉴定对员工申请工伤赔偿很有帮助,为劳动者提供了支持的基础。但是申请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30内应当提出申请,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应当申请,超出时间的得不到支持。工伤鉴定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建议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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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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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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