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已不再是新鲜事,劳动者要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只要解除劳动合同就有经济补偿金呢?如果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呢?下面我们将为大家具体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行的规定是:当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并没有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
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合同的解除是由劳动者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
4、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时,被裁减的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获得服务1年给予1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按合同支付工资、不提供工作条件等,劳动者除了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外,还可以得到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了合同有特别约定外,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都以被解除合同的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作为计算的基准。月工资收入如何确定?
《劳动法》界定了工资及其他收入的界限,即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收入,应该符合上述条件,按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得工资性收入。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作为基数的月工资收入应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看看自己的情形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属于的话,就要知道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咨询律师,看看采用哪种方式对自己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