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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单能作为起诉依据吗,劳动者维权应保留哪些证据?

此文章帮助了469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工资单能作为起诉依据吗?

根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工资单是可以作为起诉依据的。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部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者维权应保留哪些证据?

劳动者在平时工作中,应注意保留以下主要证据: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条、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字据等;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者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了解了有关“工资单能作为起诉依据吗”以及“劳动者维权应保留哪些证据”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劳动者在工作中应该有证据意识,对于工作期间产生的证据要注意保留,因谁都无法保证未来会不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事先保存好证据能够防患于未然。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您的证据资料不足以证明您的事实请求时,相关部门是不会支持您的要求的,所以您要重视对证据的收集。如果您不知道怎么收集证据,您可以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怎么搜集能证明劳动者劳务的证据?除了劳动合同、人证以外,劳动者的工资卡、工作牌也是有力证据。但在实践中,劳动者处于弱势,证据不是那么好找,比如银行取证单凭个人不一定能办到。但遇此情况不一定毫无办法,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另外,律师搜集证据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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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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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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