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工伤  >  工伤鉴定  >  学生实习期受伤是工伤吗,学生实习期受伤谁来担责?

学生实习期受伤是工伤吗,学生实习期受伤谁来担责?

此文章帮助了448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学生实习期受伤是工伤吗?

《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其有劳动关系的职工。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赔偿请求。

其中,“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而劳动者又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能力、能独立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并建立身份隶属关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的自然人。按这个标准,受伤的当事人的身份仍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所以,其在实习期间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无法认定为工伤。

二、学生实习期受伤谁来担责?

实习生在实习期内很容易造成人身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对这一问题有直接明确的规定。

从根本上来说,在校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主要目的是为了让自己获得更多的实际工作的经验和技能。实习生为单位提供一定的劳动,只是其进行实际学习的一种必需的手段。

如果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应该按照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形成的实习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实习协议,可以参照《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培训的条款予以解决。如果按照上述规定或约定仍无法解决实习生实习期间人身损害的问题,可按照《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过错责任的规定,根据实习人员和实习单位过错的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学校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则应该看该公司是否与学校之间就实习生的人身伤害问题签订相应的实习合同或者学校在实习的指定与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疏忽。如双方就人身伤害事项签订了合同,那么就按合同的具体内容来执行。若该公司与学校之间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就按侵犯人身损害案件进行处理,可以向该公司要求赔偿。若学校在选择实习单位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责任定性为学校疏于管理的责任,是疏于实习安全教育落实之责任。

学生实习期受伤是工伤吗?一般情况下答案是否定的。学生实习期受伤谁来担责?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很多人都会认为学生实习期也是在为用人单位工作,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创造了一定的劳动价值,在实习期间受伤时肯定属于工伤,应该由单位担责。这实际上是一种误区。学生实习的行为涉及到学生、学校以及单位三方,在发生受伤的情形时,要根据实际的过错责任来确定责任的分担。如果您作为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但是单位和学校都推脱责任而不知道该怎么办时,您不妨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问问他们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地维权。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在受到工伤的情况下,申请工伤鉴定对员工申请工伤赔偿很有帮助,为劳动者提供了支持的基础。但是申请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30内应当提出申请,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应当申请,超出时间的得不到支持。工伤鉴定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建议多加留意。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工伤等级鉴定标准,鉴定程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等工伤鉴定内容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