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签定合同时应注意8大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如果日后双方发生利益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此,求职者在正式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时,一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
(2)许多用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其内容可能对求职者不利。为稳妥起见,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签定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签定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求职者的权益照样得不到法律保护。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4)求职者在签定合同前。最好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保护和保险,法律责任等。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7)求职者还应该了解一下其它的细节问题。例如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单位向员工收取押金怎么办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不应当以收取风险抵押金来约束劳动者,如已收取,应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