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终止。而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付给劳动者遭受损失的赔偿。它更加强调用人单位一方存在过错,是一种赔偿性质的费用。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主要区别在于计算方式:
1、经济补偿的简易计算:实际工作年限应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不满6个月半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1个月的工资每满1年1个月的工资备注: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2、赔偿金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哪些情形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很多种,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一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计算是以《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的今年1月1日为起始点,即年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最多可获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因为其他情形所导致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时间则要分情况讨论。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5、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备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6、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停止经营而导致下劳动合同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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