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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此文章帮助了347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可以签订、应该签订及视为签订三种情形:

1、可以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应该签订: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3类: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10年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实施前的工作时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固定劳动合同次数,跨年度的劳动合同和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都可以视为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签订的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法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则用人单位应在合同期满后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自2008年1月1日后,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用人单位应注意不要将试用期约定成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视为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1、协商解除

只要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依法解除: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法定解除

只要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必须提前通知,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

①通知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②通知时限:在试用期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满后的劳动合同履行中,须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无需通知的法定解除:

只要用人单位存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无需事先履行告知即可立即解除:

①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③违章指挥以致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④强令冒险作业以致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约定解除:

当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劳动者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须以合同双方事先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合法为前提。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两部分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虽然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合同终止期限,但是还是和其他合同一样可以解除的,如果您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不知道怎么办得时候,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请他为您排忧解难。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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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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