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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实习生受伤能算工伤吗,超过职责范围受伤算工伤吗

此文章帮助了325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在校实习生受伤能算工伤吗

答案是否定的,在校实习生受伤不能算作工伤。

1、实习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及劳动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规定,而依据该条规定,在校生并不符合“劳动者”定义的条件。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实习的本质只是课堂教学内容的延伸,并不会因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因此,实习学生不能算作我国《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

2、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部于1996年10月1日颁布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但随着《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试行办法》已失效,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并未继承上述实习生伤亡事故可以参照工伤认定及处理的规定。

这种立法上的重大变化,充分说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由于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地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二、超过职责范围受伤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为工伤。主要理由如下:

1、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本案中刘某仅违反公司章程制度,并没有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故刘某所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2、工伤认定的归责原则

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我国工伤认定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工伤赔偿责任的特殊性体现在赔偿责任不因受伤害者对损失的发生存在过失而得以免除。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具有绝对性的特征。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只要能证明事故本身属于工伤的范围,雇主就应当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

3、立法目的及保护劳动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从该可以看出,条例的立法目的主要有三个:

一是保障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

二是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

三是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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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到工伤的情况下,申请工伤鉴定对员工申请工伤赔偿很有帮助,为劳动者提供了支持的基础。但是申请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30内应当提出申请,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应当申请,超出时间的得不到支持。工伤鉴定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建议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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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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