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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支付服务期违约金,适用服务期应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84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试用期是否支付服务期违约金

关于试用期内是否需要服务期违约金的情况:

1、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出资对劳动者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2、如果因为单位原因单方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3、如果单位认为劳动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的,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支付违约金。

二、适用服务期应注意什么

1、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确定应当遵照以下两点:

一是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总额。即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二是劳动者履行部分服务期后违约的,支付的违约金以尚未履行的服务期应分摊的为限。

2、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短于服务期,则当劳动合同届满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服务期限届满。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自己的利益,最好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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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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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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